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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升本政策 湖北十堰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

2024-04-14 08:12:51 | 魔幻网

湖北专升本政策 湖北十堰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魔幻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湖北专升本政策 湖北十堰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

湖北专升本政策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政策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20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举办高校及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举办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3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21所高校招收专项计划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26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类。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计划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相应计划空余的,可将相应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三、报名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1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考试办法、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4月30日前发布。
2.统一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5月13日至5月16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
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举办高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3.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2021年6月19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科目由各举办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举办高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各举办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考试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试卷流转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
试卷保密室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和录像。
考生入场时,要认真做好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时段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考点和考场布置要符合规范,显著位置应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
要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
五、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各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我厅统一在专升本网络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举办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接收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4.公示。举办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复核备案
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报我厅复核备案。各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规范报送复核备案材料。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各举办高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收费
专升本的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21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八、入学
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举办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专升本有关工作联系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27-8732817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工作联系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电话:027-8732804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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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专升本政策 湖北十堰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魔幻网

湖北十堰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 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同时,继续实施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原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为做好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现作出以下提醒: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文件划定的28个县(市、区)。十堰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属于划定地区。

申报条件为:(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 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文件划定的42个县(市、区)。十堰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张湾区、茅箭区属于划定地区。

申报条件为:(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 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地方专项计划

全省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1)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1)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2)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

2022年,继续实施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原精准 扶贫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为省乡村振兴局(原省扶贫办) 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 通 过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 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 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 后,可以报考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为省乡村振兴局(原省扶贫办) 建 档立卡家庭成员。

二、注意事项

1、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是原国家连片贫困地区考生,无论考生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是原国家贫困地区的农村考生,两个专项计划都要求考生的学籍和户籍在同一个实施区县,因此在十堰城区就读的各县(市、区)户口的考生均不能申报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各县(市、区)考生只有在户籍所在地就读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院校为省属本科高校,对户籍和学籍不做同一区域的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的院校为省属高职高专院校,考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以认定建档立卡户身份。

2、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完成上述申报的同时,还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省招办从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报名成功的申报考生名单,分发给市(州)组织审核 ,市 ( 州) 招办审核后,将结果上报给省招办。

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 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 3号) 精神,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 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三、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专项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8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平台(http: //zspt.hubzs.com.cn)要求,如实、清晰地填写申报表中规定的内容,并将申报证明材料原件的图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2、申报材料。(1)考生填写《考生诚信申报书》, 按照书要求,本人完成手写内容,签字确认后拍照保存为图片。(2)考生根据要求,准备户籍和学籍证明材料,并拍照保存为图片。户口簿须拍摄户主页及本人页。图片须文字清晰,格式可为jpg、jpeg、png,每张大小不得超过3M。纸介质材料由学校收齐后报招生考试部门。

湖北专升本政策 湖北十堰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

湖北省专升本政策

魔幻网(https://www.23magi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湖北省专升本政策的相关内容。

湖北省专升本政策,相关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招生高校及招生计划

1.招生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0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18所高校招收专项计划考生,50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2.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类,各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分类分专业计划。

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普通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普通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空余的,可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计划调整情况必须在学校专升本网站进行公布。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以上就是魔幻网为大家带来的湖北专升本政策 湖北十堰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提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魔幻网:www.23mag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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