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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哪些本科院校?不是南京本地的不要
南京大学* #
东南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河海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
审计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 ※
江苏警官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三江学院 (民)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
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民)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民)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民)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民)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民)
打“*”为部委属高校(10所),打“#”为“211工程”高校(11所),打“※”为市属高校(22所),
南京本科院校排名
1、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是国家985、211一期建设院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3 个,博士后流动站23个,并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共有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2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人,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9人。
2、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是国家“985、211”重点高校。学校拥有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07-2009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其中
生物医学工程学科位列全国第1位,
交通运输工程位列第2位,
建筑学和艺术学均位列第3位,
土木工程位列第5位;另有
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
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6个学科进入全国前10名。
3、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为国家“211”重点高校,是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3个省部级重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1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覆盖16个一级学科的39个博士点、覆盖36个一级学科的110个硕士点。学校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整体审定权,可自评增列博士生导师。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是国家“211”重点高校,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部级开放实验室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7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9个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重点学科、8个学科为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是全国52 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
5、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有1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建有“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大豆改良中心,34个省级所(中心、实验室),以及百余个校级研究所、研究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13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5个博士学科专业、106个硕士学科专业、57个本科专业,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五个专业学位授予权。
6、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是国家“211”重点工程院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8个博士点,124个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尤其是水利工程学科的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地位。在世界
水利水电工程方面仅次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7、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6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1个,江苏省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8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6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
8、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
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我国唯一部属专业药科学校,也是世界最大的专业药科大学。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
药物化学、生药学、药剂学、
药物分析学、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在2008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我校一级学科药学名列全国第一、
中药学名列全国第三。
9、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化工为主的省属重点高校。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推广中心1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中国工程院院士共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军工“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委员会专家2人。本校共拥有国家“973计划”项目6项、军工“973计划”项目1项,在江苏地方高校中名列第一。
10、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点,19个硕士点和38个本科专业;构建了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信号与信息处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另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6个;有通信工程等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及建设点。 其中中国通信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通信理论与信号处理专委会和多媒体通信专委会挂靠我校。
11、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大学。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点及博士学位授权领域、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4 个硕士点及硕士学位授权领域和12个专业学位授权南林大厦领域,现有林业工程1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生态学、林木遗传育种、林产
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
森林保护学等5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12、南京
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前身是有 “中国气象人才摇篮”美誉的南京气象学院,是国家气象局直属院校,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建设的高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1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4个,不少校友已成为国内外著名的科学家及相关部门领导,他们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中央部委领导及世界气象组织高级官员等,全国气象领域70%的技术骨干来自该校。
13、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共设有应用
经济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22个,
工商管理硕士(MBA)等专业学位学科1个。学校现有2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产业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
统计学等2个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
食品科学与工程、统计学2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14、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内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学校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7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5、南京
审计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与国家审计署同时诞生,与中国审计事业同步发展,为审而立、依审而兴、靠审而强其中,审计学、
金融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2007年以 “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2年被ACCA总部授权为“全球推荐级培训机构。”2007年,我校被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定为中国唯一的IAEP(内部审计教育伙伴)“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39所高校之一。
16、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属本科院校,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1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有江苏省“333 工程”培养对象 18 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 8人,现有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3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4 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 人。
17、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是公办本科普通高校,坐落在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素有“六朝古都”之誉的南京市。现拥有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个、建设点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各1个,其中现当代文学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小学教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18、金陵科技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是南京市市属高校,2005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金陵职业大学和南京农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本科院校。专业教师中,1/2为双师。另有一批教师入选省"青蓝"工程、"333工程"和国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美术学、
音乐学、艺术学、设计艺术学、
电影学、
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
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20、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竞技体育训练基地,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排球、田径、举重、体操、艺术体操、武术、蹦南京体育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各类体育人才的高等体育学府,设有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
社会学、
运动人体科学等三个硕士点。

舞蹈大学排行榜
舞蹈大学排行榜
各位学舞的学子们最期待的就是能够考入实力比较强的
舞蹈学校,那么舞蹈学校排名前十名的大学到底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中国十大舞蹈学院排名,看看哪一所是你的梦中情校。
01、
北京舞蹈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是百年名校,中国建立的第一所专业舞蹈院校,师资力量雄厚,舞蹈人才辈出。 北京舞蹈学院创办于1954年,初名北京舞蹈学校,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专业舞蹈院校,爱国华侨、著名舞蹈家戴爱莲出任第一任校长。1978年经文化部正式批准成立北京舞蹈学院;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目前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
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舞蹈知名校。
02、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前身为舞蹈系,始建于1957年,以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培养高水平民族
舞蹈表演、教学、创作人才为目标。拥有马跃、慈仁桑姆、池福子、满苏荣、易国刚等实力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以及苏自红、蒙小燕、旦周多杰、色尕、泽仁拉姆等一批卓有成就的青年骨干教师。
03、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
戏剧学院舞蹈学院是一所年轻的二级学院,加上他的前身,在办学的七年中,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形成了三个标志:1999年
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的成立,设立舞蹈
表演专业,标志着结束了上海高等教育中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的空白。2002年,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更名为上海戏剧学院戏曲舞蹈分院,同时招收第一届舞蹈本科生,标志着上海舞蹈教育又上了一个更高的层次。2005年6月挂牌筹建的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标志着上海从此有了一所培养专门的舞蹈表演人才的二级学院。
04、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是江苏省办学规模最大、学科设置最丰富的高等舞蹈教育基地。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的前身是南京艺术学院中专部于1970年成立的舞蹈科,2000年1月恢复学科建制,并于当年开始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2004年3月成立舞蹈系并独立建制,又经过三年不懈的孕育发展,于2007年6月8日,更名为舞蹈学院。
05、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积累近百年历史,地位独具、历史悠久、学术之风优长。2002年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是中国高校第一个全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学术与创作并进的独特学院。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新的艺术门类成立后设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音乐与舞蹈、美术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电影学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06、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舞蹈学专业,舞蹈学的主要专业课程有:芭蕾舞基训、古典舞、中外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排练、舞蹈构成法、中外舞蹈史、中国舞技能技巧、舞蹈美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音乐欣赏、电脑音乐应用基储艺术
心理学、艺术概论、运动解剖学、综合编创技能及艺术实践等20门。
07、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
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创建于1946年。
舞蹈编导专业主要培养舞蹈编导创作方面的人才、舞蹈教师和舞蹈普及教育工作者。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系列课包括: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舞蹈编导理论、基本乐理、音乐作品欣赏、舞蹈作品欣赏、芭蕾基本功、龙族律动、中国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技术、外国代表性民间舞、拉丁舞、爵士舞等课程。作品《千红》、《中国妈妈》、《黑珍珠》等曾多次获得舞蹈大赛奖项。
08、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艺术学院前身是北京体育大学体育艺术系。为响应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国家战略需求,学院与中国花样滑冰协会密切合作,于2018年开始招收冰上舞蹈(舞蹈表演专业)实验班本科生,并提供2+2国际化培养方案,为我国花样滑冰、冰上舞蹈项目培养卓越人才;招收优秀艺术体操专项(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与俄罗斯体育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努力提升国内艺术体操项目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首届舞蹈学专业和舞蹈编创实验班本科生。
09、
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创办于1957年,是华南地区一所高等音乐专业学府。星海音乐学院以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为主,协调发展相关艺术学科;设有18个本科院(系、部),专业涵盖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录音艺术、
音乐表演和舞蹈等各个领域。学院占地面积224961平方米,现有
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拥有专业录音棚、各类排练厅等教学设施;图书馆馆藏丰富,设备先进。
10、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中国九大音乐学院之一,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舞蹈艺术院校。沈阳音乐学院设有舞蹈学专业,舞蹈学(舞蹈教育兼表演、导演)专业方向开设舞蹈基础训练课(芭蕾、中国舞、中、外民间舞)、舞蹈表演课(舞蹈剧目、舞蹈片段、舞蹈小品、即兴表演、独舞、双人舞等)、身韵(法)课、现代舞蹈、舞蹈编导课、舞蹈解剖学、艺术概论、音乐赏析等),编导基础理论、观察采风、即兴创作课、编舞课、舞剧音乐课、实习操作课等课程。
魔幻网
理科生选健美操为专业考大学可以去哪些大学?
魔幻网(https://www.23magi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理科生选健美操为专业考大学可以去哪些大学?的相关内容。
以健美操为专业,可以考的一本大学有:山东师范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山东师范学院招生录取 :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
)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7个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武汉体育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康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模特表演方向)、表演(武术表演)、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视觉传达设计、
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
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方向)、
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康复治疗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4年总招生计划272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
第五条:收费严格按照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收的24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
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
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
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
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原则。
4.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体育类、艺术类只要求必测科目不低于C级。
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
6. 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
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8.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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